近日,又有土地被征收啦!
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具体是哪里呢?
快一起来看看吧!
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君山区君山小学提质改造项目
土地房屋征收(收回)决定的公告
君政告[2021] 1号
因岳阳市君山区君山小学提质改造建设需要,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 5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岳阳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岳政发[2018] 8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岳政发[2019] 2号)、《岳阳市君山区执行<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岳阳市君山区君山小学提质改造红线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征收(收回)。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征收项目:岳阳市君山区君山小学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岳阳市君山区君山小学提质改造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三、征收部门:岳阳市君山区自然资源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君山区拆迁安置服务中心。
五、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详见附件。
六、签约期限:自本决定下发并在岳阳市君山区君山小学在现场公示的日期开始签约时间起15日内。
七、被征收人权利和义务
被征收人(即房屋所有权人,下同)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和与岳阳市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自城垸居委会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按时完成搬迁。
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岳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八、其他事项
(一)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人不明确的,由岳阳市君山区君山小学报请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按照公示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搬迁。
(二)征收范围内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本决定公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装修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法建设,不予补偿。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本次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存在违反本决定规定的行为,均有权向区人民政府、区纪委监委或其他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九、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征收工作办公室:岳阳市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自城垸居委会
联系人:刘欢, 联系电话13762024805
胡成桂,联系电话13607308321
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5日
附件:君山区君山小学提质改造项目土地房屋征收(收回)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范围
位于君山区君山小学提质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所有土地、青苗、设施及房屋征收。
二、征收拆迁部门
征收主体: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部门:岳阳市君山区自然资源局
征收实施单位:君山区拆迁安置服务中心
三、土地现状
项目需使用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自成垸社区0. 5244公顷土地,详细土地现状情况如下:
四、征收实施步骤
(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本《方案》发布后,将组织入户调查和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相关权利人可向入户工作人员提供户籍资料、权属证明文件等证明被征土地、房屋及附着物权属的相关资料,办理补偿登记。期间,将同步开展社会风险调查和评估。
(二)组织房屋和人口认定。征地补偿登记办结后,征收实施单位将提请区人民政府召开征拆工作联席会议,对拟征拆房屋合法性和拟安置人员资格严格依法进行审查,认定结果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并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拍照留存)。
(三)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由征收实施单位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土地所有权人与承包经营权人、租赁权人签订附着物补偿协议。
(四)支付补偿费用。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并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后,15个工作日内,征收实施单位向被征收人支付补偿款。
本方案发布前,已主动向征收实施单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按照原登记资料公示,原征收补偿协议继续履行。
五、补偿安置原则
(一)土地、青苗、设施以自然资源部门、出资单位、乡村组代表、征收实施单位人员和被征拆人共同签字确认调查结果为准给予补偿安置。
(二)房屋办理了合法权证的,以权证登记面积为准给予补偿安置;未办理权证手续的,以君山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的征拆工作联席会议认定的房屋合法性公示结果为补偿依据。(三)安置人员资格,由村(居)委会填写住房安置货币补助人口认定表并初审、街道复审、派出所复核后,由征拆安置服务中心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征地拆迁工作联席会议审核确定。
(四)本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后,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种、抢搭建、抢装修,抢栽种、抢搭建、抢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属于未处罚完结的违法建筑及违法占地建设的设施不予补偿。
(四)参照国有土地补偿的说明
被征拆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可以采用评估方式确定补偿标准,但应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具体补偿政策参照《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岳政发[2019]6号)实施。
七、安置方式
(一)征地安置
1.征地补偿费先按10%计提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直接划入财政专户。
2.征地补偿费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安置补助费原则上补偿给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者,土地补偿费原则补偿给土地所有权者。
3.被征地农民符合参保条件的,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
你家有没有在拆迁范围内呢?
我们将持续关注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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