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在官网公布《关于湖南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4月15日前提出意见。
民众提出意见的途径包括以下方式:
1.来信邮寄至:
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邮编410015)或长沙市雨花区环保西路6号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邮编410114),信封上注明:湖南省契税法地方配套立法征求意见;
2.电子邮件发送至:
hnczt_sz@163.com或1137339066@qq.com;
3.电话及传真:
0731-85165131或0731-85510832。
《决定》显示,湖南省契税税率保持不变,依旧是4%。
目前,湖南对个人购买住房实施契税优惠政策如下: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90平方米以上的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长沙均按4%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于各种房屋中介、房屋销售关于“契税要涨、买房要趁早,否则契税损失可能高达数万元甚至更多、导致购房成本增加......"的言论大可不必轻信。
起草说明指出,中央现行对个人购买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会保持相对稳定,所以广大群众不必担心住房契税税率调整,会增加纳税人负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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