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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2021秋季岳阳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公布
来源:岳阳市政府网2021-08-27 09:52:32
摘要
2021秋季岳阳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公布

  马上就要开学咯

  又到了要交学费的时候

  这个学期岳阳的中小学生

  要交多少学费呢?

  快跟着晚报君来看看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

  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

  主要信息如下

  一、收费项目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伙食费、课后服务费(仅限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二)城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伙食费、住宿费、校服费、校外活动费、就餐卡补办费、课后服务费。

  (三)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校外活动费、新生入学体检费。

  二、收费标准

  (一)学费。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标准每生每期1000元,其他高中为每生每期800元。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的高中生免缴学费。

  (二)课本费。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45 号)和湘发改价费〔2020〕627号文件下达的价格执行(普通高中课本费详见附件1)。学校征订的版本,学生选定的课程按文件要求据实计费,符合国家免课本费政策的高中生免缴课本费。

  (三)作业本费。作业本费由学校按“统一格式、数量、金额”的原则无偿代购。收费标准:1-2年级不超过7元/生·期,3-6年级不超过10元/生·期,7-9年级不超过15元/生·期,普通高中不超过20元/生·期。格式由学校选择,数量和价格由当地教育、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在不高于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作出规定。

  (四)教辅材料费。中小学的教辅材料价格目录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中小学秋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550号)执行(详见附件2)。同时,严格按照(湘教发〔2017〕25号)文件精神,坚持执行五限政策: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符合国家免教辅材料费政策的学生免缴教辅材料费。

  限年级:限小学3到6年级,初中、普通高中各年级可推荐使用教辅材料;不得向小学一二年级推荐、征订任何教辅材料,不得向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推荐暑假作业。

  限学科:限小学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与社会(道德与法制)五个学科,初中和普通高中各年级的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九个学科可以推荐选用征订相应教辅材料;

  限范围:除普通高中毕业年级外,推荐学生选用的教辅材料仅限于《省推荐目录》(湘教发〔2019〕24号)范围。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年级可按“一科一辅”原则自行选用教辅材料。

  限数量: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原则。相关学科只能推荐学生选用一种同步练习册、一种寒暑假作业、一种历史图册、一种历史(地理)填充图册、初高中毕业年级选用一种考试辅导材料;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在上述五个品种内自主确定推荐品种,可以减少,不能增加。

  限总额:教辅材料总费用实行限额控制。三、四、五、六年级限70元以内;七年级限100元以内,8年级限150元以内(含考试辅导材料),9年级限260元以内(含考试辅导材料);高一年级限200元以内,高二年级限350元以内(含考试辅导材料),高三年级限420元以内(含考试辅导材料)。

  (五)伙食费。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原则上要求购票就餐,确实无法实行购票就餐的学校可采取最高定额标准进行管理,具体价格由当地价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保本不盈利”原则核定,仅提供饭菜加热服务或大米加工服务的农村学校可向自愿就餐的学生按50元/生·期的标准收取饭菜加热、大米加工服务费。

  (六)住宿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住宿费全免;农村高中和城市中小学向学生提供住宿的学校,按学生自愿原则,每生每期最高不超过300元,具体收费标准由同级价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不超过限额标准的前提下核准执行;符合提供学生公寓的学校,按学生自愿原则,费用实行分类定价,具体标准由当地价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湖南省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的有关规定分学校审定。

  (七)校服费。在农村高中学校、城市中小学推行校服。校服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小学夏装不超过90元/套,小学春秋装不超过100元/套,小学冬装不超过190元/套;中学夏装不超过110元/套,中学春秋装不超过135元/套,中学冬装不超过233元/套。校服的最高限价依据成本动态调整,具体价格由当地价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上述标准从严核定。校服的安全与质量必须严格遵循GB/T31888《中小学校服》等国家标准,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校服采购的规范责任,加强指导和监督。校服的着装周期原则上不低于两年,毕业学年不建议购买校服。各地要对家庭困难学生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购买校服。

  (八)就餐卡补办费。普通高中学校、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首次办就餐卡免费,补办就餐卡费不高于10元/张,具体价格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按成本据实收取。

  (九)校外活动费。普通高中学校、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组织学生开展郊游、看电影、参观展览等校外活动时,属学生个人消费且须由学校统一支付的,可按次向学生据实收取,事后应及时公布,不得按月或学期预收。

  (十)课后服务费。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362号)文件精神,按照《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岳教体发〔2019〕11号)文件要求,城市、县城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非营利原则,有条件的地区财政应加大投入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根据校内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学校支持、向学生家长签订服务协议适当收取费用等方式筹措经费,结合岳阳实际实行限价管理: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4元/课时.生。各校具体课后服务费以及时间安排由同级价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课后服务收费应专项用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每学期末学校要向家长公示收支情况,对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实行免费。

  (十一)新生入学体检费(仅限秋季入学)。义务教育学校组织新生体检由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向学生个人收取。高中阶段学校组织新生入学体检,可按每人次18元代收取,体检项目为:(1)内科检查:心、肺、肝、脾;(2)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3)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4)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5)形体检查:身高、体重;(6)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

  三、退费政策

  学生入学后因故退学、转学或请假的,除已终结商品买卖和劳务服务关系的代收费项目外,其它收费由学校实行按月退费(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中途转入的学生,按实际在校月数和应分摊的收费标准收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费。

  四、收费管理

  (一)严格教辅材料管理。各地要按照“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的原则,落实“一科一辅”政策。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教基〔2019〕1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材厅函〔2019〕3号)文件精神,《实验报告》、《中小学语文诵读库》,由学生自愿向新华书店等正规书籍发行机构征订。各类专题教育读本、市和县(市区)地方课程读本一律免费发放,不得要求学生征订。

  (二)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要严格杜绝非法出版物进校园,教材教辅须统一到当地新华书店等正规发行机构征订,并积极探索稳步推进线上、网上等征订模式的改革;符合国家关于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基本条件的学校实施场馆开放收费必须报当地教育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从实从紧核定;中小学食堂的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8〕30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加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民办学历教育收费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民办学历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457号)文件要求执行。一是收费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二是要合理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三是要严格规范收费行为。

  (四)加强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公办职业高中对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不能收取高于补助标准的学费差额部分;职业高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职业高中的收费管理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职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

  (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97号)的有关规定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学校要按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固定公示牌(栏),还须在招生简章、入学通知、校园网、校务公开栏和学生宿舍、食堂、缴费处等学生集中的地方按规定公示本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供学生自愿选择的收费项目以及投诉电话;各高中学校还应公示不同选课走向的课程要求、教材版本、教材价格等供学生及家长核算教材费。凡未经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缴,已缴费的应退还给学生。

  (六)严禁变相收费。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饮奶、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从学生食堂牟利。面向学生的商业保险应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保险机构购买,学校不得参与组织收取保险费;面向学生公开发行的教育期刊,各地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不得将其列入教辅材料,应由学生自愿订阅。

  教育部、人民日报社、全国少工委《关于在全国中小学校开展“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主题阅读活动的通知》(教基函〔2019〕1号)要求组织开展的主题阅读活动配套延伸读物《做好新时代接班人》、《平语近人--习近平总书记用典》由学校购买装备图书馆(室),或由有需要的学生自愿向新华书店等正规书籍发行机构购买;按照湖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湘办发〔2020〕12号)文件精神,结合岳阳市中小学校深入推进了“平安校园 清洁校园 书香校园”建设提质育人工作实施方案和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工作要求,校园阅读工程书目提供的书籍,以及《立德树人实验课程》、《心里健康教育》由学校购买装备图书馆(室),免费给中小学生使用,或有需要的学生自愿向新华书店等正规书籍发行机构购买。

  五、收费纪律

  1、执行收费政策。中小学教育收费事关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中小学教育收费各项政策。

  2、控牢收费底线。各地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确保进城务工农民工的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要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精准助学”工作,确保国家规定的免学费、免书籍课本费、免教辅材料费等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中小学不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缴不起费用而辍学。

  3、保证专款专用。各中小学校的学费收入应全部用于学校的办学支出。地方政府和任何部门不得挤占、挪用和平调,禁止任何单位对学费收入征收任何性质的统筹性资金。

  4、严肃监督问责。各级发改、财政、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教育收费政策监管和监督检查职责,对学校和有关单位不按国家、省、市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或违反规定巧立名目收费的,要按各自职责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进一步优化信访受理办理机制,对群众反映教育乱收费的每一件举报都要落实查办和督办责任,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人民群众不合理的负担。

  本通知2021年秋季开学执行,有效期为一学年。在有效期内国家、省有新政策精神的再另行通知。

  岳阳市2021年秋季普通高中课本目录及价格

  2003年课标

  岳阳市2021年秋季普通高中课本目录及价格

  2017年课标

  附件:(湘发改价费【2021】360号)2021年秋季开学收费文件.pdf

  新学期,新开始

  看完记得转给有需要的家长哦~

  最后祝愿所有的学子

  新学期 新气象

来源:岳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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