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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城市发文!房企、中介不得使用人脸识别收集信息
来源:乐居2021-09-03 09:26:49
摘要
9月2日,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使用人脸识别设施的通知》

  9月2日,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使用人脸识别设施的通知》,通知内容指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不得随意使用人脸识别设施收集市民身份信息,不得泄露、买卖市民身份信息。

  同时,已在房产项目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施,需使用人脸识别设施收集客户信息的,应在进入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获取人脸信息的提醒公告并取得市民明示同意。

  如下是原文内容:

  走进一些售楼处,大部分人都不会发现那些人脸识别系统,实则暗藏玄机。购房者毫无防备地进入售楼处,大概率不会想到天花板上的人脸识别监控已经将购房者的“人脸”记录下来,360°无死角抓拍,识别率更是高达九成。

  当“人脸”被偷走后,购房者损失也很大.....

  早在今年4月初,多地住建部门下发红头文件,通知:未经同意,房企不得用人脸识别系统采集信息。消息一出,整个地产行业为之一震。

  # 多城出手叫停 #

  4月初,以昆明、惠州为代表的地方住建局发文叫停人脸识别!

  4月1日,昆明市住建局下发《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场所人脸识别系统使用行为》的通知,要求即日起至2021年4月底,全市楼盘自清自查相关系统的使用行为。通知强调:未经消费者本人同意,不得使用人脸识别系统进行信息采集。

  随后惠州市住建局发文!《通知》强调,未经消费者本人同意,房企不得使用人脸识别系统进行信息采集。若需采集人脸信息须获得消费者本人签署的同意书,并向消费者明示收集和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等内容。

  早在去年10月,杭州市曾提请审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强制业主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方式使用共用设施设备。

  南京市去年11月底也曾对楼盘的人脸识别系统出手。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紧急通知,要求楼盘售楼处未经别人同意,不得拍摄来访人员的面部信息。

  虽说房企有理由安装多个摄像头,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属于人脸识别技术被滥用。将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进一步明确了对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在未经购房者同意就“抓拍”人脸涉嫌侵权,数据一旦泄露危害极大。小编建议如果发现楼盘使用人脸识别设备且自己不愿意被拍摄,可主动与开发商沟通,要求其删除个人信息数据。必要时,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的脸有在售楼处被“偷拍”过吗?欢迎来评论区讨论~

来源: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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